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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话题】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17/7/26 17:52:58

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确定了首批28个双创示范基地,包括北京市海淀区等17个区域示范基地、清华大学等4个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等7个企业示范基地。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各类示范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创新创业资源加速集聚,对当地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与此同时,部分示范基地在科技成果转化、双创孵化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为下一步双创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和经验。

首批双创示范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自首批示范基地确定后,各基地都积极行动起来,从体制机制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孵化平台建设、双创文化营造等方面入手制定了一整套详尽的推进工作方案,出台了相关配套支持政策,积极引导各类创新创业资源向示范基地集聚、各类政策试点向示范基地倾斜,有效激发各类基地的发展活力,使其逐渐成为拉动本区域创新与投资的重要源头。

区域类示范基地创新资源加速集聚

首批17个区域类示范基地,基本上精选了当地最具创新创业活力的区域,包括:北京市海淀区、上海市杨浦区、广州高新区科学城、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区域类示范基地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主要通过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通过推进双创政策落地、完善创业投融资体系,努力打造适合创新创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围绕当地优势产业、积极搭建双创孵化、支撑平台,努力推进产业链的延伸,促进创新链、创业链的联动;通过开展各式各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双创文化氛围,吸引各类创新创业资源向示范基地汇聚,逐渐成为当地创新创业资源集聚的高地,对周边地区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如海淀区随着创新创业资源的进一步集聚,区域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16年海淀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000亿元大关,实际增长速度高于北京市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金融业增加值在经济总量中占比达到54.3%,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3%。近5年来,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6635亿元,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8.5%,累计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00余家,总数超过6100家。仅在数百米长的中关村智造大街,平均每米创造800万元产值,科技创新正在不断转变为海淀经济动能。再如深圳南山区已经成为深圳乃至全国创新创业的竞技场。2016年该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5.88%,相当于国际创新型国家水平。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突破1万件大关,占全市52.8%,占全国的1/4。全区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223家、海内外上市公司124家,在全国各区(县)中排名第二。

企业类示范基地双创活力明显增强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首批7个企业类示范基地基本上都是大企业集团,包括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共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主要从搭建孵化服务平台、培育创客队伍、创新管理制度、营造创业文化等方面入手,增强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探索大中小企业联合实施双创的制度体系和经验。如航天科工集团以商业模式创新为抓手,积极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截至目前,航天科工拥有各级各类创新平台184个;依托自身拥有的大量有效专利,积极推动创新成果向创业阶段的转化,打造起“制造与服务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的新业态;充分发挥大企业优势,在全力保障我国国防安全的同时,以双创为重要抓手,发挥资源带动效应,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创新发展,推动双创成果落地,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据统计,目前已有近四成的民口企业纳入航天科工外协供方名录,六成民口企业纳入物资配套合格供方名录,外部协作配套中民口企业配套占比达到54%。

高校类示范基地双创热情全面激发

高校科研院所是创新成果的发源地,是培养双创人才的摇篮。首批4家高校类示范基地包括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四川大学,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和技术资源,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促进人才优势、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从培育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推动教师科技成果转化、建设高校双创孵化服务体系等方面入手,大胆突破现有政策限制,勇敢破解共性难题,努力推动高校成为双创最活跃的细胞。如上海交通大学坚持“教育、实践、孵化”相结合,确立符合科学规律、阶段特征的创新创业教育规划,着力构建完整的“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业研究”的创新创业教育培养体系。面向全校学生,开设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创新创业课程,培养终身受用的创新精神、创造理念和创业意识,使创业创新观念深入人心;面向部分有强烈创业意愿的同学,持续开展各类创业竞赛、创业训练计划、实习实训等活动,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创业实践中,增强有创业意愿学生的创业实践感,培养其成为企业初创者和未来企业家;依据创业项目的发展阶段,形成“创业专项工作室—创业加油站—国家大学科技园—零号湾”分层分类的创业项目孵化体,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创业孵化服务。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上海交通大学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成果交易量在2016年实现翻番;加快建设以地方研究院为载体的政产学研合作促进中心,共同推进地方产业升级和项目集聚,探索政产学研合作体制机制,实现交大的学科优势和科研实力有效地辐射到地方。

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与经验不断涌现

首批双创示范基地经过一年多的探索与实践,在创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下一步双创发展提供丰富经验。

探索多样化的“双创”孵化模式

孵化是双创的载体,是初创企业生成的摇篮。在这方面,许多双创示范基地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批成熟的孵化模式。如中关村创业孵化机构不断提升创业服务能力,积极探索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各具特色的孵化服务模式,形成了大企业加速模式、跨境孵化平台模式、创业金融模式、创客孵化模式、垂直产业链孵化模式、创业培训模式、联合办公模式、创业社区模式、创业媒体模式、互联网生态圈模式等十种孵化模式,不仅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活动的聚集交流空间,而且按照创业者需求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创业增值服务,实现了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的有机结合。再如广州科技城加快探索形成“内生孵化、外延孵化、协同孵化”三大典型孵化模式,为初创企业提供企业发展必需的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推动科技成果快速产业化。这些区域形成的成熟孵化模式对于其他地区孵化平台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借鉴意义。

探索多元化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操作模式

科技成果的作价以及收益的分配一直是影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问题,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明确科技成果可以作价投资,提出“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但如何细化这一规定还需要各方积极探索。在这方面,上海交通大学针对不同项目探索建立了多种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操作模式。包括:“团队持股+收益返还”模式、“团队持股+收益捐赠”模式、“公司持股+股份奖励”模式、“参股企业+独家授权”模式、“IP奖励+团队承诺”模式、“分割IP+团队实资”。这些模式为科技成果作价以及收益在所在单位和创新团队间的分配提供了很好的模式借鉴。

改革科研学术评价制度

科技成果的转化只有成果拥有者和企业,并不一定最终能够实现产业化,还需要多方面人才的共同努力,其中专职的科技成果转化师非常重要。与科技人员相比,成果转化师更了解企业的需求、产业化面临的困难。但在现行的专业职称系列中并没有成果转化这一系列,不承认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人员在成果转化中的作用,使得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积极性不高。为此,四川大学改革了现有科研学术评价考核制度,探索建立了激励科技工作者全力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的系列配套政策,包括设置专职转化职称系列、成果转化团队和骨干年度考核办法等,打通校地企协同创新和科研人员双向流动“两大通道”,支持创新创业人才在企业和高校之间双向自由流动。

改革薪酬管理制度

人才是创新创业的根本,但相应的激励机制对人才的成长也非常重要,有效的激励制度可以激发起每个人的潜能,而低效的激励制度则有可能使天才变为庸才。在这方面,海尔集团在人单合一模式下创造了一个激励机制—“创客所有制”。即创客薪酬来源于用户,由用户付薪;面向所有创客,无一遗漏。这样做就使企业变成了创业平台,只要创客创造了用户价值,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薪酬,否则就得不到。创客股权的多少,是根据创造出的用户价值决定的。“创客所有制”是把海尔集团的所有人都赶上了为用户创造价值的战车,企业的导向完全和用户融在一起,企业有了生生不息的内生动力,并驱动企业员工从传统的雇佣者、执行者转型成为创业者、合伙人,将执行力文化转型为创造力文化,激发全体员工的创造创新精神。

来源: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  编辑:文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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