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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科技智库快报第十五期 | 全国双创集聚区发展状况及战略取向

发布日期:2017/8/29 10:26:09

全国双创集聚区发展状况及战略取向

自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简称“双创”),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以来,各地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创新主体不断涌现,全社会创新创业蔚然成风,双创已然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和保增长的双引擎之一,发展呈现出由原先相对独立的创新个体逐渐向规模化的双创集聚区转变的势头。

一、基本情况

双创集聚区是依托互联网等新技术,有机融合众创空间、孵化器、创投资本等多种双创资源和政府双创公共服务平台,有效吸引人才资源集聚,服务于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特定区域范围。

双创集聚区目前有七类典型形态。一是区域型,如北京海淀区、四川郫县;二是企业型,如海尔集团、阿里巴巴;三是院校型,如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四是科研机构型,如中国科学院;五是社区导向型,如北京回龙观双创社区;六是小镇导向型,如浙江云栖小镇;七是虚拟社区导向型,如深圳弈投孵化器。

双创集聚区呈现四大基本特征。一是突破传统物理空间的限制,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融合进一步拓宽双创的广度和深度。二是降低边际成本,同时通过线上服务平台,实现零成本获取信息资源。三是服务培育新动能,对双创资源的进一步集聚整合产生促进作用。四是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加速创业生态圈的形成。

双创集聚区的出现有四大现实意义。一是促进经济转型,改变传统的区域发展方式,依靠双创的力量转变经济结构,提高经济质量。二是提升科技实力,对于创新科技发展,科研成果转化落地,科技获取成本有着重要意义。三是激发社会活力,推动全社会参与双创的热情,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和潜能。四是助推共享发展,实现资源的自由流动,同时帮助打通产业间隔形成不同产业间的聚合效应。

二、不足短板

随着国家支持双创的各类政策持续发力,双创集聚区、双创特色区、众创载体密度等呈现梯度上升,各方投身双创热情高涨,双创集聚主体实现量增质升,但仍存在不少短板。

双创集聚区与国际先进集聚区差距明显。目前国际先进的集聚区有美国硅谷、以色列特拉维夫等,其中美国硅谷形成较早,且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果。我国双创集聚区发展与国际先进集聚区在创新创业政策、产学研结合、企业创新发展、创新精神和创业文化上仍存在明显的差距。

双创集聚区仍存在政策短板。一是监管考核机制不完备,监管体系存在漏洞,考核制度不完善,缺乏考核的标准及必要的奖励机制。二是知识产权保障体系与服务体系不完善,小微企业的科技成果被大企业盗用或是收购的现象存在,侵权惩罚力度不够;缺少必要的知识产权维权部门和商事矛盾纠纷调解部门。三是人才培育体系不完整,整体覆盖面不广,培育力度不够,未形成全方位的教育培育体系。四是人才流动和双创配套体系不健全,人才流动受限,在岗创业等政策实际落地情况不乐观,人事制度改革滞后。五是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存在阻碍,部分政策规定过于复杂,优惠政策定义模糊,部门协调不顺导致落地困难。六是创业成本过高,目前双创主体对于相关优惠政策产生了持续性的依赖,创业初期的基础设施配套仍需国家大力支持。

三、政策建议

双创集聚区发展呈现出新特征、新规律,政策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不断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和内生动力,促进新旧动能顺畅转换。

推进集聚区发展整体政策设计,尽快部署顶层设计工作,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深化行政审批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探索先行先试改革举措。打通知识产权到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建立知识产权的综合服务体系和成果转化平台。完善人才培养和流动制度环境,打造多层次的双创教育体系,打破人才流动障碍,尽快形成人才向集聚区汇聚的趋势。降低集聚区双创活动成本,政府出资建设创新创业基础设施配套,建立完善的支持保障体系。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高财税政策精准度和有效性,确保双创企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夯实集聚区发展融资平台,构建全方位双创金融链条,助推双创主体全面对接资本,促进创新创业加速发展。注重引进国际先进经验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加以消化和吸收,为国内双创集聚区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来源:重庆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文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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