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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中组部印发《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改进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

发布日期:2017/1/18 11:30:30

日前,中组部分别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该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育管用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为建设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提供制度支撑。

一、总则

总体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坚持从严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

体现科研事业单位开放度高、探索性强、创新活跃等特点,不简单套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模式

公道公平公正地对待、评价和使用领导人员。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在任职资格条件上,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要求除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以外,还要有较强的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践行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价值理念

熟悉科研业务和相关政策法规,尊重科研工作规律

有战略眼光、科研规划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献身科技事业

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自觉遵守科研伦理道德。

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领导人员

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和一定的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提任五级、六级管理岗位领导人员的,应当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两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提任四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人员的,应当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从其他单位选聘领导人员

从企业、社会组织、国(境)外著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选聘的领导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一般应当具有在科技研发关键岗位工作或者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经历。

三、选拔任用

在选拔任用上,强调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破身份等限制,灵活采取多种方式,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进一步搞活用人机制。

选拔要求

注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破身份等限制,吸引优秀人才。

选拔方式

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探索其他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方式。

 从企业、社会组织、国(境)外著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打破身份等限制选拔领导人员的,一般采取公开选拔(聘)方式。

组织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

综合考虑工作需要、人选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和征求意见等情况,防止简单以票、以分或者以学历、职称、论文等取人偏向。

下列情形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因造假、剽窃、篡改等科研不端行为受到查处

在科研项目安排、经费使用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受到责任追究。

任用方式

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

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在条件成熟的单位,可以对行政领导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

对打破身份等限制选拔的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聘任制。

四、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

任期制

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

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

任期目标制定

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

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交流合作、服务社会公益、支撑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

基础研究的科研事业单位:

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核心,注重学术水平、科学贡献和创新源头供给。

前沿技术研究的科研事业单位:

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注重基础科技和关键技术领域的创新。

社会公益研究的科研事业单位:

以改善民生和支撑产业发展为重点,注重社会效益和共性技术产出。

五、考核评价

考核要求

注重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注意与创新绩效评价工作相衔接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根据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等不同类型科研事业单位特点,科学合理确定考核评价指标,积极推进分类考核

注意改进方法,简化程序,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和效率,营造宽松的科研环境。

考核等次

领导班子: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领导人员: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考核结果运用

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的重要依据。

六、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

在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上,注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完善后续职业发展制度,落实事业单位自主权,加强人文关怀,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

七、监督约束

在监督约束上,要求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突出重点监督对象,聚焦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督促领导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保持清正廉洁。

 来源:新华社  编辑:王超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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